灵武市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印发相应议事规则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7-09-11

近日,灵武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杨国龙为主任,人社局局长为副主任,市总工会、工商联及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为委员的灵武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并印发三方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主要职责:共同研究、协商讨论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协商争议等问题;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总结推广和谐劳动关系典型经验。 

该委员会的设立,是灵武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也是做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更是维护企业利益、职工利益,推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助力器”,对建设“市强、民富、家美”新灵武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必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