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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深入推进“才聚宁夏1134行动”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22〕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项目实施办法》(宁人社发〔2022〕170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全区各级各类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含中央驻宁单位)

(二)引进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自治区中南部9县(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以及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纳入中部干旱带西部片的乡镇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三)预引进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简称“双一流”大学)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第(二)规定之外的自治区其它县(市、区)和宁东管委会辖区事业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预引进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勤奋努力,学业成果突出,得到导师或院校认可。

(二)研究学科、专业领域必须与引进单位岗位需求相匹配,为引进单位急需紧缺,重点支持引进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和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三)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预引进协议,承诺毕业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不含自主培养、公派留学、单位委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引进海外知名高校在读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宁人社发〔2022〕1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用人单位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需编制预引进需求计划,明确预引进岗位条件及相关待遇等,经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发布预引进公告。引进双方达成引进意向后,必须签订预引进协议。预引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需送司法公证部门公证,确保协议合法性。

)提出申请。市、县(区)预引进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后,征求市委人才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属单位预引进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审核把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对各地各单位报来的预引进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资助意见,提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会议审定。

)对外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拟资助预引进人员名单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文拨款。对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拨付资助资金。

四、填报资料

(一)预引进公告《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申报表》(附件1)《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汇总表》(附件2)

(二)预引进协议引进双方签字,司法公证部门公证)

(三)预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身份证、入学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政策宣传引导,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助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引进双方必须签订预引进协议,预引进协议须明确引进人才服务不少于5年,注明起止年月日;资助年限及金额和发放形式参照宁人社发〔2022〕170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预引进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对照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标准及时拨付资助经费,助经费主要用于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开支,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预引进单位,由预引进单位按年度拨付给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地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经费及时拨付

全区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要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通知及填报表格可到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下载

2024年集中研究两批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资助事宜,第一批受理截至6月底,第二批受理截至10月底。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组织申报。申报通知及填报表格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下载。请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梳理汇总相关资料(含汇总表电子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李熙宇  张海英

  话:0951-5099010    

  箱:nxzjc5099010@126.com  

附件:1.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申请表

    2.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428

(此件公开发布)